邳州市辽河路、建设路慢车道苗木补植工程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资格后审)
1、邳州市园林局建设的邳州市辽河路、建设路慢车道苗木补植工程已被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邳州市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为约200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30日历天
3.5、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叁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5、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若提供虚,一经查实,取
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5.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
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7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8、投标申请人自2012年04月09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2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5.9、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
5.10、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
)”中备案,且人员信息及有关证书有效。
5.11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
5.1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13、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5.1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03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含单位社保编号、个人社保编号、个人身份证号、
缴费基数、缴费月数、缴费金额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04月10日至2017年04月14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04月10日至2017年04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6.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04月17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注册联系人:陈工
电话:15210323921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