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安徽省巢湖市夏阁镇。
1.2项目概况: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1#、2#燃煤发电机组(2×600MW)共用一座243/9.4m“单筒式”烟囱;为满足国家现行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招标方将自2017年起,对一期工程1-2号机组现有的烟气湿法脱硫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取消和拆除现有烟气脱硫系统的烟气加热GGH装置。GGH取消后,烟囱入口处的排烟温度将从原来的~80℃左右降到45~50℃,即烟囱中排放的潮湿烟气将变为低温、饱和及稀酸型的湿烟气;烟囱中会出现明显的烟气冷凝结露酸液(液态)状况,且冷凝结露酸液具有极强的腐蚀性;原有“单筒式”烟囱结构体系已不适合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后的烟气湿法脱硫运行条件,需要对其进行防渗防腐改造处理。
1.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烟囱内筒钛钢复合板防腐改造工程所有相关系统及配套设备的安装及土建工程施工。一期工程烟囱内筒钛钢复合板防腐改造方案为:拆除原有“单筒式”烟囱的砖砌体内衬、隔热层、积灰平台、隔烟墙等结构等;在原有烟囱混凝土筒壁内新增设置一根钛钢复合板材料的排烟内筒、内烟道和导流板,以及相应的排烟内筒横向约束装置、平台层和垂直交通系统(原有爬梯需要整改)和新建钢内筒烟囱水平导流板上设冷凝液收集管,排至吸收塔地坑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书。
投标方负责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单筒式”烟囱内筒钛钢复合板防腐改造工程施工、材料采购(除钛钢复合板、钛合金焊丝、钛贴条由招标方提供外,其余材料、设备均属于投标方供货范围等)。
1.4 计划工期:本工程拟于2017年 6月 01日开工, 2018年 01月 31日竣工并交付使用。中标后以签订技术协议要求时间为准。
1.5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投产,并达到国家优质工程验评标准。满足并落实华能基建创一流的各项活动和要求。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国内3座180米及以上火电厂钛钢复合板烟囱防腐改造施工业绩,且连续无故障运行1年以上;具有高空作业完善的设施、近5年内没有出现相关施工的安全事故;
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同类型烟囱钛钢内筒施工安装业绩1座及以上;
2.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7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8 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12日上午9:00起至2017年4月1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等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56元/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4.1.3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