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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供电局聘请2017-2018年常年法律顾问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谈判项目湛江供电局聘请2017-2018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实施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项目资金为省公司拨款,采

 本谈判项目湛江供电局聘请2017-2018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实施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项目资金为省公司拨款,采购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3采购范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2017-201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周年。
2.5谈判采购范围及内容:
1)就采购方日常经营所涉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咨询服务。
2)对采购方日常经营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出预警及提示。
3)及时向采购方传递与其经营有关的最新法律信息。
4)应采购方的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日常经营所涉合同、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5)应采购方的要求,参与采购方有关会议、合同谈判。
6)应采购方的要求,对采购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辅导。
7)协助采购方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
8)协助采购方处理生产经营管理中的纠纷、争议。
9)根据采购方的需要向第三方发出律师函。
10)应采购方的要求,调查相关单位的工商档案登记资料。
11)应采购方的要求,办理重大事项的见证或代为办理公证。
12)接受采购方的委托,调查相关单位的资信和经营状况,出具调查报告。
13)接受采购方的委托,参加采购方的重大投资决策、企业改制、增资扩股、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专项法律事务,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14)接受采购方委托,担任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或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人。
采购方需成交单位提供以上第12-14项专项法律服务的,双方另行协商办理委托手续并支付律师费,成交单位应优先给予办理并优惠收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谈判分为1个标段。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业绩要求:无。
3.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3.6资信要求: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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