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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县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城主要道路路灯改造工程LED灯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13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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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饶平县县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城主要道路路灯改造工程LED灯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 饶平县县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 县城主要道路路灯改造工程LED灯具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122-201704-05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县城主要道路路灯改造工程LED灯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632,28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县城主要道路路灯改造工程LED灯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的LED灯具生产或销售企业;

 

    3.依据潮府办[2012]58号文件要求,参与投标的LED路灯灯具必须是通过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的有效期内产品。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则上述1、2、3项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4月10日 至 2017年04月1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8日09时15分

 

十、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8日09时15分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14 日止。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微信号 13683613533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8105334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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