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桩基检测单位入围平台
2.3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工作内容:桩基检测。检测方法及频率: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国家规范规定检测方法及检测数量(含低应变检测及超声波检测)。
2.5 本次招标将采用有限数量制,选取6家合格单位入围;待具体项目实施时,将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在此平台中选取一家单位作为对应项目的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应具有地基基础检测资质;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合格认证证书;
(4)近三年(2014-2016年)内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5)近三年(2014-2016年)内完成过桩基检测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