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国家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电厂炉渣清运及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主要指标
招标文件价格(元)
1
C02019317SZ01WZ003-120540000001
景德镇电厂炉渣清运及处置项目
两台660MW级机组所排炉渣(含机组卫生保洁、检修清理出的灰渣,招标方将固定堆放,中标单位必须在三日内装车清运出厂)处置及清运工作,炉渣由中标单位厂外处理,招标方不提供堆放厂地,中标单位选定的堆放场地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炉渣的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炉渣。如果由此带来污染环境的责任,概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合同期二年。
1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三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一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5、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经营状况良好(例如近三年内至少两年盈利等必要指标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
1景德镇电厂炉渣清运及处置项目
1、具有粉煤灰、炉渣销售或利用经营范围。
2、近三年有从事电力生产炉渣处置服务业绩,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应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合同时间、签字页等)。
3、熟悉电力生产企业流程,具有5辆及以上证照齐全的密封自卸车。
4、本项目必须由中标单位自行实施,不得分包、转包。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 系 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办公电话:010-51957412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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