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五矿地产佛山奇槎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604-47-03-001870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五矿地产佛山奇槎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矿地产佛山奇槎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奇槎村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住宅项目,占地面积42533.6平方米,容积率≤3.5,计容建筑面积为14897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5627.6平方米,住宅为多层、高层或超高层住宅,配建公共配套2300平方米,配建人才住房552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210000万元,工程费用约50000万元。本次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846966元,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518400元,合计为7365366元。
2.4 勘察设计周期:于合同签订后145天内,须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其中: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同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
(2)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修改及深化,同时提交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3)方案确定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发现问题后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4)初步设计审查批准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备注:上述时间不包含政府部门及招标人的审查审批时间。
2.5 本共分 一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五矿地产佛山奇槎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根据中标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包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及CPI报建)、工程勘察(地质钻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等后续服务。
各阶段各专业的勘察、设计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设计内容包括: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任务书,在用地范围内完成: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通风、消防、电气、防雷、节能等专业设计;用地范围内非市政的室外道路、给排水等设计。
2.6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 甲 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2.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其中1家为勘察单位、1家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dlztb.cn/ ,业务
5.2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日9时 00 分起至2017 年6月8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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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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