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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花都区花城街长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花发改基【2016】50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现决定对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花都区花城街长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花都区花城街长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长岗村
四、总投资: 1946.92 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及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新建污水管道、污水检查井、修复路面,采用截污方式对巷口和主要排出口进行污水收集,收集村民生活污水及废水,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后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包括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等。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 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6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 年6月7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 年6月13日
报名时间:上午: 10:00-11:3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或以上。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3年 1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建设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下载;
3、投标报名费100元,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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