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稷山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受项目业主稷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稷山县稷峰镇清河镇两乡镇上费村下费村两村耕地开发项目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
2.2、项目编码:
2.3、采购内容:稷峰镇清河镇两乡镇上费村下费村两村耕地开发项目的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建设规模57.3368公顷(860.052亩)
2.4、工 期:60日历天
2.5、预算金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1版勘测费、设计与预算编制费计费标准
3 、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单位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6 月1 日 8:00起---2017 年6 月7 日 18: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