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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城新区生态治理工程(康家湖北湖)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平发改发[2017] 1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平发改发[2017] 1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罗县城新区生态治理工程(康家湖北湖)
2.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包括土方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绿化及灌溉工程、水系连通工程、供电照明及园区广场、道路和作业道铺装工程、园林及配套管理建筑等工程。
2.3建设地点:平罗县城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平罗县城新区生态治理工程(康家湖北湖)施工。
二标段:平罗县城新区生态治理工程(康家湖北湖)监理。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工程建设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质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一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外省须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二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企业有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建设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执行宁建(建)发【2015】39号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技术标实行暗标,监理标段采用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18点00分前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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