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招标人名称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
编号 D1506011506000631002 名称 薛家湾供电局2016年“配网行动计划”10KV工程(薛家湾地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文名称及文号 准发改发【2016】114号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概况
序
号 标段(包)
编号 标段(包)
名称 标段(包)
内容 标段(包)
分类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建设地点 工期(交货期) 评标办法
1 D1506011506000631002001 采购一标段 电网二次设备(接地变保护测控装置,线路测控、保护一体化装置,接地消弧变测控、保护一体化装置,站用变测控、保护一体化装置,分段测控、保护一体化装置,电压并列装置,备自投装置,屏体,远动装置,旁路测控装置等) 低压电器 1755000.00 准格尔旗境内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合理低价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14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电网二次类设备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证明,详见附件1)。
(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查询内电物资〔2016〕22号《关于暂停不良行为供应商投标资格的通知》, 如投标人的所投产品类型为不良行为处罚明细表内对应的产品类型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财务要求 近年(2014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 1);如是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 1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一、
(1)投标人可以为该标段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二、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确认方式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确认时间 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06月08日 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