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伊敏露天矿2017年生产设备座孔修理己由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伊敏露天矿2017年生产维护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敏露天矿2017年生产设备座孔修理
2.2项目内容:
伊敏露天矿2017年生产设备座孔共7项座孔修理,具体如下:
1)150个自卸卡车螺栓孔修复
2)14件转向节主销下固定座孔修复
3)42个车架氮缸、箱斗翻转轴座孔修复
以上3分项座孔的修理。
2.3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即投标方负责全部人工、机械、配件、材料。
2.4计划工期:修理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机械加工制造或机械修理能力的厂家,且具有加工用的移动便携式镗铣床等机加工设备。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必须具备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机械修理业绩,并且提供合同原件。
3.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7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 06月02日9:00起至2017年 06 月06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