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6QXGC031SG
1、招标条件
宁城温氏农牧有限公司(万营猪场)大型沼气工程经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赤发改农备字[2014]1239号”),准予建设,招标人为宁城温氏农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中央投资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城温氏农牧有限公司(万营猪场)大型沼气工程;
2.2建设地点:赤峰市宁城县一肯中乡王家营子村;
2.3项目计划投资额:约1520万元;
2.4项目概况:容积为1500m3的CSTR厌氧发酵罐2座,800m3的落地储气膜2座,集水池280m3、沼液池6000m3、匀浆池、预热池各46m3,同时配套建设沼气、以及沼气净化系统、增压系统等综合利用设施;
2.5招标范围:厌氧发酵罐,落地储气膜,集水池、沼液池、匀浆池、预热池,配套沼气、沼气净化系统、增压系统等综合利用设施等工程施工;
2.6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合格。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拟派的项目建造师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过案的,可只提供复印件);
(2)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4)提交企业所在地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4.3领取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周六、周日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