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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平昌新城A9地块安置房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镇江新区平昌新城A9地块安置房开发项目(项目名称)镇江市丁岗镇宜乐苑社区服务中心装饰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镇江新区平昌新城A9地块安置房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镇江市丁岗镇宜乐苑社区服务中心装饰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 镇江新区平昌新城A9地块安置房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镇发改投资发[2012]27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 、建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 建筑工程专业) ;
(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对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查询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为资审不合格。(查询步骤: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dlztb.com////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
对在江苏省外(含境外)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自行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其他必要条件:
①、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外地企业中标后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在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作为形式评审的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则形式评审不合格。

《信用管理手册》办理和农民工保证金缴存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镇江市本地建筑业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和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在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市外建筑业企业可在首个投标项目或承包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招投标阶段,市外建筑企业缴存农民工保证金标准按照镇政办发〔2016〕42号文件执行。《信用管理手册》和农民工保证金缴纳纳凭证实行一地办理,全市互认。

工程报监及实施阶段,市外建筑企业农民工保证金缴存办法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6?707号)执行。镇江新区建设工程管理处,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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