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防护工程(路肩土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宿城区2017年度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肩土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括:本次设三个施工标段,合同范围如下:
一标段:双庄镇、埠子镇、龙河镇、王官集镇、蔡集镇、耿车镇,投资额约126万元。
二标段:洋北镇、屠园乡、中扬镇、陈集镇、罗圩乡;投资额约109万元。
三标段:县道(全区);投资额约181万元。
2017年度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肩土工程)。包含路肩土施工及为实施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2工期:60日历天/标段。
2.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付至合同总价的30%,工程交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60%,工程交工验收满一年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80%;工程交工验收满两年后付清余款。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总工要求:具有交通工程或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4)专职安全员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员不能任除本标段专职安全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5)其它要求:1.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参保状态正常,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评审)。
5.4、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3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在前面标段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面标段的评标,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请于2017年6月1日下午14时30分至6月8日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