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南宁市春阳路(东风路-红玉路)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南发改五象【2015】149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号: 17170051-1
项目编号: NNZC2017-30158A
建设地点: 五象新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南宁五象新区,长486米,宽30米,为城市主干路。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1503.800000万元
本项目监理采购预算价为: 574310.00元
工程施工工期: 90 日 历天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90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 道路、排水(含雨水、污水)、交通、电缆管道、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的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 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住房城乡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 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项目不接受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注册监 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 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和 项目专职管理人员。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 无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月1日 至 2017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