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为 天津地铁天津站负二层售票机改造项目 ,招标人为 天津市地下铁道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津地铁天津站负二层售票机改造项目
2.2项目概况:
(1)目前天津站地铁站站厅东侧售票机距离客服较远,且节假日排队乘客较多,给客运组织造成不便,现站厅东侧售票机后方和北侧有一定空间,要求根据设计方案在东侧后方增设1个客服中心(2台BOM),北侧增设5台自动售票机。
(2)根据天津站现有设备情况,若再增设5台TVM、2台BOM后,还需要增设1台二层交换机完成新增设备的数据通信,所有设备数量总和将达到92台,将无法对上百数量级的终端设备进行有效控制,数据处理将超负荷运转,电源动力也将不足,要求根据设计方案对车站级服务器重新更换,并增设动力配电柜和网络通信柜。
(3)现有天津站站厅东侧13台售票机线缆采用地槽敷设,积水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根据设计方案采用搭设桥架走线方式重新敷设线缆。
(4)现天津站东侧13台售票机处二层交换机放置在售票机内部,线缆布局混乱,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根据设计方案将交换机独立放置。
(5)根据以上需求,方案的设计、设备的采购、施工、设备调试均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最终实现所增设备与既有设备的互联互通。
2.3 计划服务周期: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非本市的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3.1.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投项目不得分包及转包。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6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