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公益广告制作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人河南省司法厅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谈。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公益广告制作
2.2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7-577
2.3实施地点:郑州市。
2.4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括策划、制作 4 条廉政公益广告 2 部廉政微电影方案,要求如下:
2.4.1公益广告脚本文案及策划;
2.4.2廉政微电影脚本文案及策划;
2.4.3 拍摄制作 4 条廉政公益广告片,每条不少于1分钟,拍摄 2 部廉政微电影,时间不少于8分钟,不高于20分钟(具有故事性)。
2.4.4拍摄制作要求如下:
(1)脚本文案创作方向通过,最终细节(全部)需采购单位审核通过
(2)拍摄制作包含前期策划文案、后期合成、配音、字幕等全部环节;
(3)摄像人员必须有拍摄专题影视片的摄像师;
(4)拍摄器材必须是专业拍摄影视专题片的高清数码摄像机;
(5)拍摄制作全部环节应由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完成;
(6)应由专业影视导演执行全部拍摄制作过程。
2.5.概算金额为 40 万元(含税)。
2.6.制作周期:合同签订日起 40 个工作日。
2.7.标的划分情况:共分为1个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与品牌、广告、影视等相关;
4.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7 年6月2日至2017 年6月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 时,下午 2:30 时至 6时(北京时间,下同,国家规定节假日与周六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