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金光道东延工程(东安路向东831米)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招标核【2016】001号、廊发改投资【2017】1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金光道东延,道路全长773.863米,道路红线40米,中间2米宽绿化隔离带,两侧各12米宽行车道、各3米宽人行便道、各4米宽绿化带。配套建设排水、路灯、绿化给水、交通设施等工程。新建桥梁一座。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廊坊市;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1日,总工期为175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估算价:17414109.97 元(大写:壹仟柒佰肆拾壹万肆仟壹佰零玖元玖角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6月2日上午8:30至2017年6 月8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