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大槐停车区改扩建工程已具备建设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槐项目总规划面积约270亩,将打造成有侨乡特色的综合交通商业体,设计实现服务区整体“开放式”创新设计理念,使服务区良好的商业氛围更好地服务于推动当地周边城镇经济发展。开发在商业策划与定位的基础上做商业功能拓展,改建新型服务区,增加服务业态,提升服务质量。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大槐停车区改扩建工程监理服务。
2.3 招标范围:
大槐停车区改扩建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包含前期场区土方平整施工阶段和正式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 拟派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
3.4 投标人自2013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2(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5 投标人在企业所在地或投标地或工程建设地任意一地的人民检察-院开具的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则开具至投标人成立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开具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日至投标书递交截止日期限内,且查询结果必须在两个月使用有效期内。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