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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围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护电动车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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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编号:莱政采【万信】货物2017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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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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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项目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
金额(元)
1 围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护电动车采购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十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办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0,000.00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6月2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