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滩消防站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2017-17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滩消防站项目
2.3 建设规模:新建大滩消防站及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5860平方米。
2.4 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6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人于2017年6月1日9:00至2017年6月7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