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零星工程Ⅱ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名称及类别: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零星工程Ⅱ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煤化工园区。
2.3建设规模: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主要包括170万吨/年甲醇装置(粉煤气化、净化、合成、空分、硫回收等)、甲醇制烯烃装置(含
OCC装置)、35万吨/年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装置、3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及相关配套的给排水、污水处理场、供配电、动力中心、储运系统、固体产品包装及仓库、中央化验室、环境
监测站、煤储运、自备铁路专用线、煤化工码头、输煤管廊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2.4建设投资:180亿元。本估算合同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2.5计划工期: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现场修建或拆除临时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临时道路、挖填排水沟、清理道路、临时给排
水管线、突发事件的抢修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施工任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2年以来(以交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施工承包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工程;或施工承包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工程。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
的施工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理执业业绩;
(3)HSE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HSE经理执业业绩。
4. 资格审查方式
4.1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8家及以上,按照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2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8家以下,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退还资格预审文件并领取招标
文件。
4.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最高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7日(工作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