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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川区第七小学幼儿园辅助用房改造工程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本项目经通川区财政局、通川区教育科技局以通区财教[2017]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通川发

一、本项目经通川区财政局、通川区教育科技局通区财教[2017]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通川发改[2017]比选备案2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达州市通川区第七小学校
项目名称 通川区第七小学幼儿园辅助用房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校内
实施时间 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维修改造校舍面积1700平方米(含幼儿校舍、综合楼4层、艺博馆等),完成装饰和安装及附属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通川区第七小学幼儿园辅助用房改造工程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其他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入川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入川备案证上的人员,建筑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②拟任项目负责人还应持本人(2015年以来)在本单位至少3个房建项目类似业绩原件(中选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卡、安全考核证书原件以供查验;③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劳务员。带齐全部以上证件原件备查;拟派人员须具备近期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或证明(原件备查)。施工期间与参选承诺一致,项目人员实行压证施工制度,直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项目人员需按规定到现场施工,如不到现场报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④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建工程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取消中选资格、终止合同;⑤施工企业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证明;⑥现场不接受补充资料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6月0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6月09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101.16 5.05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6月09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达州市通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6楼大会议室(通川区文华街34号)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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