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 标 人:中共宁陵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项目编号:商宁财采购【2017】013号
三、招标编号:商政采【2017】65号
四、项目名称:宁陵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五、工程地点:宁陵县境内
六、招标内容:共一标段:广场灯、路灯;(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控制价:638.9万元
九、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
3、拟报投标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叁(承修叁、承试五)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含临时);拟派项目经理无其它在建工程;
4、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或商丘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日期为发布公告后有效期内);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报名时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供应商(投标人)单位公章,经现场甄别后,方可报名。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缴纳方式:网上递交
缴纳时间:2017年06月06日09:00时至2017年06月28日17: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