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大学新区 美岐2号(扩征)农民安置地项目 ( 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 施工)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侯发改审 批【201 1 】 241 号 批 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上街镇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侯县大学新区二期安置房建设指挥部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上街镇红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美岐2号安置地(扩征)1#-3#及室外消防水池泵房项目景观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196588元,美岐2号扩征(红峰村安置房)项目室外总平及配套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274853 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美岐2号安置地(扩征)1#-3#及室外消防水池泵房项目景观工程及美岐2号扩征(红峰村安置房)项目室外总平及配套工程 等 ,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 6471441 元 ( 其中,美岐2号安置地(扩征)1#-3#及室外消防水池泵房项目景观工程为3196588元,美岐2号扩征(红峰村安置房)项目室外总平及配套项目工程为3274853元 ) ;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 于 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办理完延续注册的证明材料;(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9.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7 年 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 7 年 7 月 5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