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宽甸满族自治县下露河朝鲜族乡路基改造工程已由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宽发改综字【2017】32、33、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下露河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7]0536、0538、0539号),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下露河朝鲜族乡路基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分三段路基改造全长7.122公里(1)下露河双广村12组、19组路基改造道路全长1.889公里,风化砂路面,路面宽度5米,排水管涵2处;(2)下露河双联村11组古力岔路基改造道路全长2.633公里,风化砂路面,路面宽度5米,排水管涵10处;(3)下露河双联村13组姜家沟路基改造道路全长2.6公里,风化砂路面,路面宽度5米,排水管涵10处。
2.3建设地址:下露河双广村12组、19组、双联村11组古力岔、双联村13组姜家沟。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5工期要求:2017年7月10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144日历天。
2.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2.7质量标准: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8本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和[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