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26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兴国至宁化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86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宁化至泉州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90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兴国至宁化段DK25+180~D1K32+200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7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福建省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70%和银行贷款30%,招标人等信息详见附件1。工程项目所需的钢材、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见附件1)。
2.2 招标内容:(见附件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具体资格要求(见附件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不接受被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不诚信当事人名单》、《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中的投标人。
3.3投标人(法人单位)在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所在地、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或南铁分院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1日每日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