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深圳联通2017-2021年度仓储服务外包(招标编号:SZ-Z-17-JHWZ-02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044-LTSZ-ZB-1704480)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内容:深圳联通将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民兴工业区8号仓储楼西边1-3楼(6000平方米)及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风门路41号成裘工业区1号厂房4楼(4135.5平方米)的仓储管理服务,包括物资分拣、出入库、退库、仓储规划、搬迁装卸、物流配送、管理优化、盘点、库存分析、账务单据管理、物资安全、仓储物资应急、管理区域耗材、信息保密和购置保险等
2.3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712.5万元(含增值税),最终规模以招标人下发的最终服务任务书或者签订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2.4 服务期: 42.5个月(其中物流配送服务期为24.5个月)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截屏打印件;请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1文件售卖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6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