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珲春市珲春河城区一段(松林河汇合口~骆驼河汇合口)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珲春市水利局以珲水发【2017】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珲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珲春市珲春河;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总长度4255米,加固原堤防长度7411米,踏步工程14处,右岸堤防护脚固滩3318米,新建八字墙1处。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临时工程
计划工期:2017年07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规程规范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3)良好业绩:近5年有1项以上(包含1项)类似工程业绩;(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lssljsxx.com)公示为准),信用等级(依据《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达到D级以上等级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5日至2017年0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