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一)名称:曲阜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一)名称:曲阜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孔子大道绿化提升工程
(二)项目编号:QFZC-2017-213
(三)采购内容: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E0209 公共设施施工 项 1
(四)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曲阜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孔子大道绿化提升工程
四、项目预算:563.1万元,其中,预算资金563.1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价格折扣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要求;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17年6月6日9时0分至2017年6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