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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G205国道至刁坊贵丰旅游公路沥青路面改造(兴南大道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兴宁市G205国道至刁坊贵丰旅游公路沥青路面改造(兴南大道段)工程,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7]44号文批准实施建设,并由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市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5]55号文通过,工程
投资来源全部由社会投资人自筹,招标人为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项目起点位于兴宁国税局门口,途经Y606线、城南村、墨池村,终点至兴宁市火车站。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全长2.82公里。该公路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建设,原路基宽度为40-60米,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路面与路基同宽,路面结构采用沥青路面(最终以施工
图设计为准)。 2.3工期要求:建设期1年(从收到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计,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招标内容:①工程建设部分(路基路面工程、雨污水管工程、绿化及交安设施等,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②项目融资及投资;③在招标人规定的特许期内负责兴宁市G205国道至刁坊贵丰旅游公路沥青路面改造(兴南大道
段)工程的运营管理和维护;④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按合同约定将其整体项目设施无偿移交政府或指定机构。 2.5招标控制价:118320504.86元。 2.6建设模式: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3、投标人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法定代表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路桥工程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没有在建工程任务。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最近3年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
件; 3.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8信誉要求: a、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b、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c、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d、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9投标人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之中,对于报名时未列入名录的投标人,不得通过审查。 4、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为了潜在投标人充分了解现场具体情况,报名前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梅州市梅江区
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核验身份证(失磁视为无效)后自行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对《现场踏勘证明书》盖章确认(格式按本公告附件)。 5、投标报名 请有兴趣的投标人由项目负责人凭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持5.1-5.10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于2017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 5.1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盖章) 5.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联合体成员方不具有的证书除外) 5.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4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打印页,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劳动合同及2017年3、4、5月社保关系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5.6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2017年3、4、5月社保关系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5.7拟委派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二代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劳动合同及2017年3、4、5月社保关系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5.8现场踏勘证明书原件(按附件格式一);(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9联合体协议复印件(按附件格式二)(如有); 5.10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最近3年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属于联合体成员方的材料还要加盖成员方单位公章,装钉成册,一式二份(一正本、一副本)。报名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处理,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芳大道32号)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0、
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