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新巴尔虎右旗东外环、乌尔逊大街、克尔伦大街、东出口等路灯改造、更新及维修工程与阿镇镇区路灯灯头更新工程 已由新巴尔虎右旗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右发改【2017】66号文件、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以新右政字【2017】88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新巴尔虎右旗城市建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对东出口110盏路灯和改造更换部分电缆及附属设施工程、乌尔逊大街90盏路灯和改造更换部分电缆及附属设施工程、克尔伦大街130盏路灯和改造更换部分电缆及附属设施工程、东出口55盏路灯和改造更换部分电缆及附属设施工程、274套路灯灯头更新工程进行监理工作。
2.3工期要求:至竣工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对东出口110盏路灯和改造更换部分电缆及附属设施工程、乌尔逊大街90盏路灯和改造更换部分电缆及附属设施工程、克尔伦大街130盏路灯和改造更换部分电缆及附属设施工程、东出口55盏路灯和改造更换部分电缆及附属设施工程、274套路灯灯头更新工程进行监理工作。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4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专业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8日10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