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株潭烟草物流园项目已由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财贸[2009]572号、湘发改财贸[2011]11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湖南省长株潭烟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全部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弱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株潭烟草物流园项目弱电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
2.3批准单位及文号:湘发改财贸[2009]572号、湘发改函[2011]1153号
2.4资金来源: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2.5工程投资:本标段招标金额约850万元
2.6建设规模:长株潭烟草物流园项目主要建筑物为联合工房和辅助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05896.27平方米。其中联合工房1栋地上1层(局部有夹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4米,总建筑面积约85418.9平方米;物流配送中心1栋地上10层(局部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2.70米,总建筑面积约20477.37平方米。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2.9计划工期:本标段工期为90天,具体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通知为准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株潭烟草物流园项目弱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现场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规定,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3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 )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
5、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