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麒麟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麒麟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揭阳市发改局“揭市发改农﹝2017﹞314号”文件批复,招标方式已经揭阳市发改局“揭市发改农经标﹝2017﹞11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普宁市。工程任务:防洪、排涝、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工程规模:加固堤防总长度19.448km,清疏河道14.45km;新建水闸3座、穿堤涵闸8座。工程建设标准:麒麟溪干流及其支流堤防工程为5级,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穿堤建筑物的防洪标准不低于所在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本工程穿堤涵闸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2座小(1)型水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9座小(2)型排水涵主要及次要建筑物均为5级。计划工期:10个月。
招标范围: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指2014年1月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报名及投标时将网上核查)。
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建造师必须为一级),在本单位注册且无承担在建项目;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B类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投入本工程的造价负责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5.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主要还包括:财务负责人1名、水利水电工程师2名、测量工程师1名、质检员2名、造价员1名、施工员2名、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6.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不少于一宗合同金额≥8000万元的(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加固工程)施工项目(以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
7.近3年(2014年至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连续盈利;在报名前提交由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人民币壹仟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等额资信证明原件、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授权提交银行证明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给招标人,非银行出具的及逾期提交的均不予接收(报名后至开标前招标人将到银行核查,若提交虚假资料,后果自负);
8.在投标报名前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9.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施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由检察机关出具方为有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3.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IC卡中的在册人员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锁,否则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是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持报名资料(一式二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于 2017年 6 月 12 日至2017年 6月 16 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发布。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