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 都江堰市青城山访宁小径二期木栈道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都发改审批【2016】29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都江堰市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都江堰市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都发改审批【2016】29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都江堰市青城山景区
2.2工程规模:对都江堰市青城山访宁小径一线全线贯通铺设防腐木栈道,全长约950米,宽约2米。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 ,且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须为前30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②、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③、项目经理(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别 二级及以上 ;④、具备为本项目出具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⑤、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⑥、近三年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