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DXZBDL2017-0612B
开标时间:2017-07-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DXZBDL2017-0612B
1.招标条件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01标段;02标段;03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供货地点:长春市
2.3 交货期及配送:交货期按甲方要求,货到甲方指定现场,乙方负责运输、装卸等并承担其费用,甲方可要求退换货。
2.4 项目总投资:约210万元(其中:1标:70万元;02标:70万元;03标:70万元)。
2.5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
3.3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具有全额资金垫付能力,并在报名时提供承若书原件。
3.6 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在2014至2016年的供货业绩至少3项,提供合同。
3.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8 生产厂家的加工场地距市中心距离不超过50公里,提供准确地址。制造商应具有独立的材料堆放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2000㎡。投标人必须在长春市内设有储备仓库及库存,提供仓库具体位置。
3.9 投标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
3.10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可以兼投不可以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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