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德泰港华能源公司LNG气化站工程-LNG槽车、气化撬、钢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07-0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大连德泰港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名称:大连德泰港华能源公司LNG气化站工程-LNG槽车、气化撬、钢瓶设备采购
项目地址:大连金州区
招标采购内容: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指导培训、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和检验检测证明及售后等相关服务。
总投资额:约90万元
项目规模: LNG槽车一台(52.6m?)、LNG气化调压计量装置一套(800m?/h)、LNG钢瓶8台(410L)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须具有产品制造商授权证明书)。
2.投标人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强制认证、标志认证相关证书;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辽宁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
4.企业近三年(2014年3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采购业绩绩,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的代理经销商不得再以自己名义代理经销其他制造商所生产产品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以其他代理经销商的名义参加投标;对于同一品牌或同一型号设备只能有唯一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对提供本项目相关产品配套供货的同一单位有协作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报名投标后,凡因自身原因不参加投标的,须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标函。
报名要求:
1、原件:①法人授权委托书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复印件: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⑵法人授权委托书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⑷生产(制造)许可证⑸强制认证(3C认证)⑹标志认证⑺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合同一份。上述7项复印件(能表明年检状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两册。
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2日至 2017 年6月16日(上午9 :00-11:00,下午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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