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为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轨道工程压缩型减振扣件(硫化粘结型)甲招乙购产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轨道工程压缩型减振扣件(硫化粘结型)甲招乙购产品采购
2、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轨道工程压缩型减振扣件(硫化粘结型)设计、供货及相关服务;
第二标段: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轨道工程压缩型减振扣件(硫化粘结型)设计、供货及相关服务;
投标人应该对本次采购标段内的所有设计、供货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不可只对标段内的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否则,可能因投标的供货范围不完整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交货地点:
第一标段: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
第二标段: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
4、计划供货期:
第一标段:2017年7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539日历天,供货满足轨道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第二标段:2017年7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539日历天,供货满足轨道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5、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5万元,第二标段35万元。
6、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设计、供货及相关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是产品制造商,并具有相应的设计、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招标物资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货实例;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近三年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