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F20161011012
1.招标条件
长江干线四川宜宾段四艘趸船浮码头建造项目 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函〔2014〕10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海事局,建设资金全部来自 交通部投资,招标人为 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海事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宜宾市宜宾县、屏山县、南溪区及长宁县等4个海事码头。屏山县码头位于书楼镇,距下游合江门航道里程约43km;(由于向家坝电站原因,屏山县建造的趸船必须就地建造或组装)宜宾县码头位于柏溪镇金沙江左岸,下距宜宾市合江门里程约14km;南溪区码头位于南溪镇,地处南溪县城区紫云街(广福门)下游长江左岸,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999.3km;长宁县码头位于下长镇下游约1.9km的长江右岸,长江上游航道里程982.2km。四个工程建设规模均为:海事工作船专用泊位一个,趸船1艘及接岸设施、水、电、通讯等。
2.1.2 建设地点:南溪区海事处趸船浮码头位于南溪区城区紫云街(广福门)下游长江左岸;宜宾县海事处趸船浮码头位于宜宾县柏溪镇长江左岸,距宜宾市合江门约14.2公里;长宁县海事处趸船浮码头位于下长镇上游约1.9公里处;屏山县海事处趸船浮码头位于宜宾市合江门上游约43公里的金沙江左岸。
2.1.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钢质趸船4艘,主尺度为总长41.8米,型宽11.8米,型深2.2米,甲板上布置三层舱室,上层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长江干线四川宜宾段四艘趸船浮码头建造项目中建设4艘钢质趸船的清单和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3 建造周期: 45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三级IV类及以上钢质船舶生产企业资格或证书,近三年(2014年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钢质船舶建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造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6 月 12 日至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