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ZB-2017-S2024
1. 招标条件
受沧州黄骅港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其黄骅港综合港区沧州黄骅港钢铁物流有限公司通用散杂货码头工程道路堆场照明设备交钥匙工程(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招标方案已经河北省发改委以冀发改招标核[2012]367号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的投标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黄骅港位于河北省渤海湾西南岸,大口河河口外北侧海区。距黄骅市约45km,距沧州市约90km。
2.2招标范围: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堆场照明设备交钥匙工程,具体为15座高杆灯制作、安装调试,以及设备(和人员)的保险、人员培训、备件及检修工具等内容。
2.3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标段划分: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为高杆灯制造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按购买招标文件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一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3.6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