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市区部分路段沥青路面冷再生维护施工项目已通过批准,招标人为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新华路(中华街-育才街段)、胜利路(中华街-红旗街)、红旗街(站前路-新华路)
建设规模:60167平方米
工期:28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不能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由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6月8日 9:00至2017年6月14日 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