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隆回县民族大道北段和大桥路南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以隆发改 [2017]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回县民族大道北段和大桥路南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隆回县桃洪镇2.3 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500万元,道路宽42米,其中车行道22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2.4 工期要求: 720日历天2.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执行2.7 招标范围:隆回县民族大道北段(沪昆高速-环城南路)和大桥路南段(环城南路-紫阳路口)道路工程位于县城城南片区,长约733m,起于沪昆高速北侧,止于大桥路紫阳路口。具体包括道路工程、道路涵洞、排水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3.4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为: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3.5 项目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投标单位购买了近3个月(2017年1月-2017年5月期间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并执行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30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