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CZYZ2017-10
1.招标条件
本 珲春市板石镇村屯水泥路建设工程 已由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珲发改字[2017]16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201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珲春市板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位于珲春市板石镇;主要工程内容为:修建水泥路3.5公里,水泥混凝土面层厚18厘米,宽4.0米,砂砾垫层厚20厘米,宽5.0米。
预计工期: 2017年07月06日—2017年0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在近三年内有过相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9日至2017年0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