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双江自治县2017年农村扶贫公路五七新村桥至银厂河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双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双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农村扶贫公路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双发改革[2017]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与地方自筹。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为五七新村桥止点为至银厂河,路线全长7km,为砂石路面,路基宽3~4米路面排水设施为土沟,堵塞比较严重,已不能满足排水的需要。现对其路基进行加宽增设排水沟,并对软基部分进行换填处理后加铺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起点为五七新村桥止点为至银厂河,路线全长7km,原有道路为砂石道路,路基宽3~4米路面排水设施为土沟,堵塞比较严重,现已不能满足排水的需要。现对其路基进行加宽增设排水沟,对部分软基进行处理后建设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采用混凝土梯形边沟,新建涵洞16道,路面结构采用15cm水泥混凝土路面+20cm天然砂砾基层。设计时速15km/h。项目总投资528万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项目名称 里程(km) 招标内容
A1 双江自治县2017年农村扶贫公路
五七新村桥至银厂河公路 7.0 本项目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4计划工期:2017年7月15日~2018年3月1日,共计229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下列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曾独立完成过2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单个合同里程不少于10km的四级及以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合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近两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