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华惠电厂区严控废物(污泥)处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负责甲方污泥存放地的保洁。
3、负责甲方设备事故状态下产生的污泥的应急处理,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小时内赶到现场。
4、乙方运输污泥到处置地点处理时,需提供卸车处置视频录像,反馈给甲方人员留存。
工期要求:自 2017年7月1 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经营范围:含有污泥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等范围,具有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能力。
3、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主管部分颁发的废物处理或经营许可证。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5项严控废物(污泥)处置项目业绩且同时必须具有至少1项燃煤电厂严控废物(污泥)处置项目业绩。
5、企业运行情况:员工队伍稳定,具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支持本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