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2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 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3、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个成功运行一年的安保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服务范围、盖章签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国电谏壁发电厂的门卫协管、厂区的安全保卫协管、巡防等工作承包以及保安消防员的委派、厂区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承包。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三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