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佛山市顺德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佛山市顺德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7C500FG054F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6,144,487.49元(20个月)
佛山市顺德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服务期共20个月。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