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贵阳市南明区财政局批准,贵阳市南明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将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明区卧龙山庄社区公园绿化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项目性质
序号 包号(品目名) 采购内容 数量 用途 简要技术要求 备注
1 南明区卧龙山庄社区公园绿化改造项目 南明区卧龙山庄社区公园绿化改造项目 1 绿化 详见采购文件 无
采购预算:506052.56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15或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判定)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竞标前任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是否受到省级或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但不在行政处罚期(或不良行为记录期)内的除外——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或投标承诺函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采购 文件的时间、方式及价格: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06月08日 10:00至2017年06月14日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