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MGITC-JL-170618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地块、劝农山地块棚户区改造工程(莲花泉眼小区)建设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348号、【2017】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泉眼小区一期景观绿化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泉眼小区一期工程景观绿化设计
2.2施工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泉眼村;
2.3项目概况:规划总用地面积503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487.6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面积45197.47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7158.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131.35平方米;
2.4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2.5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合格的方案及设计成果。
2.6设计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全过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设计业绩;
3.3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设计业绩;
3.4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5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近三年不亏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